当前位置:首页 >> 传统文化 >> 每日一修

【每日一修】《论语》学记41 圣人的无可奈何

来源:大字

【每日一修】《论语》学记41

《论语》:八佾篇第三

【本篇引语】《八佾》篇包括26章。本篇主要内容涉及“礼”的问题,主张维护礼在制度上、礼节上的种种规定;孔子提出“绘事后素”的命题,表达了他的伦理思想以及“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政治道德主张。本篇重点讨论如何维护“礼”的问题。

《论语·八佾1

【原文】 孔子谓季氏(1),“八佾(2)舞于庭,是可忍(3),孰不可忍也!”

【注释】

(1)季氏:鲁国正卿季孙氏,即季平子。

(2)八佾:佾音yì,行列的意思。古时一佾8人,八佾就是64人,据《周礼》规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卿大夫为四佾,士用二佾。季氏是正卿,只能用四佾。

(3)可忍:可以忍心。一说可以容忍。

【译文】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六十四人在自己的庭院中奏乐舞蹈,这样的事他都忍心去做,还有什么事情不可狠心做出来呢?”

【评析】春秋末期,社会处于土崩瓦解、礼崩乐坏的过程中,违犯周礼、犯上作乱的事情不断发生。季孙氏用八佾舞于庭院,是典型的破坏周礼的事件。对此,孔子表现出极大的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句,反映了孔子对此事的基本态度。

学记圣人的无可奈何

王鹏翔

季孙氏在家庙中使用了天子所用的八佾之礼来演奏,孔子说:“如此违礼的事情都忍心做,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去做呢?”

按照古人的注解,八佾就是由八行八列组成的演奏队伍,这种规模的舞乐只有在天子举行仪式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其次是六佾,由六行六列组成,为诸侯之礼。卿大夫是四佾,士大夫是二佾。因为周公出生于鲁国,所以鲁国国君可以使用八佾。但作为大夫,使用了天子的礼乐规模,这样做明显是违礼的。夫子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现代人看来此事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礼乐在当时作为祭祀时才使用的舞乐,是有政治意义的。就好比现在制定的《国旗法》,比如举行升国旗仪式,演唱国歌。在非正常情况下举行国旗仪式,不但违法,也是违背礼义的。夫子所表达的这个观点可以看到:

一、夫子的真性情。从语气可以感觉到,孰可忍?孰不可忍?这样的话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从嘴里迸发出来?此处表达了夫子的性情,拉近了圣人和普通人的距离,我们看到了原来夫子也有生气的时候,夫子和我们一样,看到错误的事情,也会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是夫子的可爱,也是夫子认真的一面。

二、夫子对于“礼”的维护。儒家重“礼”,因为儒家认为“礼”接近于人的本性,他是平衡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保护伞,如果故意去违背,那么将破坏“礼”的生态平衡,势必对社会和大众造成更大的伤害。

三、夫子对礼崩乐坏的呐喊。作为大夫敢违背礼义,但国君不加干涉,任由其发展。

八佾之舞,舞于大夫,乃是轻礼乐,犯国威之不可也。此夫子之不可,或有两层意思。一者,国君对此事尚且不加管理,还有何事不可忍也?二者,季如此无视礼乐制度,还有何事不敢为也?

大夫舞八佾

岂有为臣忌

圣人卫礼义

更畏无有惧


作者简介:王鹏翔,初名王永亮,字昊古,甘肃庄浪人。受祖辈影响,热爱传统文化,从小学习四书五经。曾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道德经》五年。于2012年在广州创办焕文书院,并亲自授课,传播国学。近几年专攻《论语》一书,并参考古文经典,坚持每日写一篇札记文章,至今已写了400余篇。

名家集义

《论语新解》:天子八佾,六十四人。诸侯六佾,大夫四佾,二佾,十六人。或说六佾三十六人,四佾十六人,二佾四人。季孙氏于其家庙之庭作八佾之舞,是以大夫而僭(jian)用天子之礼。

 是可忍也:一,容忍义。季孙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礼,此事可忍,何事不可忍。此乃孔子不满于鲁居不能制裁其大夫之僭肆。一,忍心义,季氏八佾舞于庭,上僭天子近蔑其君,此事尚忍为,将何事不可忍为,是可忍指事,孰不可忍指人,有事则必及人,不当拘泥作分别。季氏忍于其居,则又何而不可忍?是谁弑父与君,亦将忍而为之

 礼本于人心之仁,非礼违礼之事,皆从人心之不仁来。

《论语讲要》:此章是孔子评论鲁卿季氏僭用夫子的礼乐。孔子说,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庙庭中舞之。“是可忍也。”这种事,季氏犹可忍心为之。“孰不可忍也。”他还有何事不可忍心为之。鲁国国君看见季氏如此僭分,犹可容忍,还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如能希圣希贤,否则所学不实,于己于人,皆有害而不益。


《论语恒解》:君子于其所不当为,不敢须臾处不忍故也,而季氏忍此则虽弑父与君,亦为真说得,子意透若,非夫子摄相堕都,出甲鲁君之为庶人之矣

《论语正义》:当时君臣不能以礼禁止,而遂安然忍之,所谓鲁以相忍,为国者也。然季氏之恶岂复可忍乎?谓昭公制之不得其道则可,谓季氏之恶可忍而不诛,则乱臣贼子无一而非可忍之人矣。

 故孔子特发此言,宽弱主,罪逆臣,而深警当时之瞆瞆者。

《论语集注》: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乐,孔子言其此事尚忍为之,则何事不可忍为。或曰:“忍,容忍也。”盖深疾之之辞。范氏曰:“乐舞之数,自上而下,降杀以两而已,故两之间,不可以毫发僭差也。孔子为政,先正礼乐,则季氏之罪不容诛疑。”谢氏曰:“君子于其所不当为不敢须实处,不忍故也。而季氏忍此矣,则虽弑父与君,亦何所惮而不为乎?

《论语义疏》:此篇明季氏视诸侯之臣,而僭行天子之乐也。所以次前者,言政之所裁,裁于斯滥,故八佾次为政,故既由学,学而为政则如北辰,若不学而为政则如季氏之恶,故次于为政也

谓者,评论只辞也,夫相评论者,对面而言,有遥相称论,若此后“子谓冉有曰:‘汝不能救与!’”则是对面也。


参考书籍:《论语义疏》皇侃著,《四书集注》朱熹著,《论语点睛》蕅益大师著,《论语正义》刘宝楠著,《四书恒解》刘沅著,《论语讲要》李炳南著,《论语新解》钱穆著,《论语别裁》南怀瑾述著。

审编发布:秦荣光

精选留言

止语:夫子说是可忍是于礼而言,孰不可忍是于非礼者而言。非礼者即是不安分守己之人,用现代说法是摆不正自己位置之人。不安分之人起初不拘小节不懂谦恭,习以为常后就会生出居心不良之心,随后狼子野心肆意妄为,祸国殃民。夫子深知其危害,处处讲礼,但对不义之人是深恶痛绝的。

请您轻点左上角首页

或点击如下网址查看本会更多资讯

http://www.plwch.com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