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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孟子》注译读解135 两可之间 审慎抉择

来源:大字

【每日一修】孟子注译读解135

孟子•离娄8.23

两可之间  审慎抉择

【原文】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译文】孟子说:“可以拿取,也可以不拿取时,拿取了就伤害了廉洁。可以给予,也可以不给予,给予了就伤害了恩惠。可以死,可以不死,死了就伤害了勇敢。

【读解】

人活在世上,总面临着诸多选择。孟子在这里所讲的,是一两可之间的选择。这类选择与著名的“鱼与熊掌”二者居其一有所不同,相比之下要更加为难一些就孟子所举的三种情况来看,除了难于选择之外,理解起来也有一定难度。特别是“与伤惠”和“死伤勇”,着实需要认真解读一番。

对于“取伤廉”,我们一看就懂。是说从表面上看来,觉得可以利益,但经再三考虑后,又觉得可以不。像这种处于两可之间的利益,还是尽量不要拿取。如果取了,就会伤害到自己的廉洁。孔子曾经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4.5,详见【每日一修】《论语》学记71)这是在告诫人们,不义之财不可取。而孟子在这里则更进一步,认为可取可不取的利益,还是不要取。正所谓:自古清廉无遗祸、从来贪婪有后殃。慎始、慎独、慎微,清廉,是立身之根本。为人处世不可不慎,不可不廉。

所谓“与伤惠”,则是指在可以给与,也可以不给与的情况下,还是不给与的好。因为,“济人须济急时无”,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6.3,详见【每日一修】《论语》学记122)的意思。不然的话,给予了反而有滥施恩惠的嫌疑,反而于真正的恩惠有所损伤。如同冉有为公西华之母请粟一样,由于给多了,反而受到了孔子的批评。(见《论语·雍也》6.3这就是“与伤惠”。

至于说“死伤勇”,则是指我们在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有时候活下来比死去需要有更大的智慧和勇气更强的战胜困难和耻辱的毅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了死,要么很可能给人以轻生的感觉,要么就是一种无谓的牺牲,如同子路死于卫国一般。这样做当然就是勇气有所损伤的了。这就是“死伤勇”。

有人认为,孟子之所以举出“与伤惠”和“死伤勇”,是因为战国时代豪侠风气盛行,四豪(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滥施恩惠,荆(轲)聂(政)刺客轻生,所以孟子针砭时弊,引以为戒。(毛奇龄《圣门释非录》引全履祥语)

如此说来,“与伤惠”和“死伤勇”倒是一个时代性的话题了。然而,对我们现代人来说仍然具有化时代意义,那就是凡事都要权衡利弊,随时处中,无过无不及,做出最为恰当的选择。不可只顾表象,忽视本质,做出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错误抉择。

孟子简介(上):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邹国(今山东邹城东南)人。战国时期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是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孟子宣扬“仁政”,最早提出“民贵君轻”思想,被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元朝追封为“亚圣”。

审编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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