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论语》学记40
《论语·为政第二》2·24
【原文】子曰:“非其鬼(1)而祭之;谄(2)也。见义(3)不为,无勇也。”
【注释】
(1)鬼:有两种解释:一是指鬼神,二是指死去的祖先。
(2)谄:音chǎn ,谄媚、阿谀。
(3)义:人应该做的事就是义。
【译文】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就是怯懦。”
【评析】在本章中,孔子又提出“义”和“勇”的概念,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论语集解》注:义,所宜为。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勇,否则就是“乱”。
【学记】凡有这种表现的人都是自私的人
王鹏翔
夫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的鬼神,你却去祭它,或者去祭拜别人的祖先,这都是谄媚的表现,需要见义勇为时不出手,是不勇敢的表现。”
这两者似乎不是同一件事情,为什么要在同一句话里出现呢?仔细分析,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所谓谄媚是因为自私而有所求。所谓不勇敢,是怕伤害到自己的利益而不去做。其两者之间的共性之处,在于都属于“自私”的行为。
2017年有一部名为《人民的名义》的电视剧彻底火了,剧中有一个情景是关于干部选拨问题的研究会,会上反应了公安厅长祁同伟曾陪同省委书记去扫墓,祁同伟当时也跟着省委书记跪在别人父亲的坟前,泪流满面,悲痛不已。今天学这一章,夫子似乎真的在专门说此类人,或许当时有人为了求福避祸而祭他人的祖先,或者夫子当时也遇到了与祁厅长相同的人。孔子距今两千多年,但人性的贪婪依然存在,不会因为物质和科技的发达而变化。这就是圣人的智慧,他在两千多年前给人性画的圈,人类到现在还没有跳出来,实在是可悲!可叹!
非其鬼而祭者,以能成其私。见义不为,可观其私矣。此两者,事有不同而其理一也,盖不可为而为,可为而不为,利欲熏心之徒与!
他祖坟前拜
妄图得实惠
见义不敢为
只畏损己力
名家集义
《论语新解》:此处单言鬼,或说非其鬼,乃指非其祖考。祭有当祭不当祭,崇德报恩,皆所当祭,求福惧祸,皆所不当祭。
见当为而不为,是为无勇。
本章连举两事,若不伦类,然皆直指人心,盖社会种种不道与非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
《论语讲要》:非其鬼,是指非自己祖先,不当祭而祭之,是谄媚之举。《传》:“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所以祭非其鬼,是谄媚求福,遇见义所当为之事而不为,即是无勇。
《论语恒解》:此章以鬼该神,盖因春秋祭典混乱,民义不修,往往不自省心,禔躬而妄,以注昏之祭求福,子故戒之,若夫天地山川社稷以及有功德于民,如祭典所言者,则国家民生报祀,古有常制,礼义虔恭,特不可逾分耳。
《论语正义》:郑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墨子经上:“勇,志之所以敢也。”礼乐云:“临事而屡断,勇也。”
是祭非其鬼,皆因求福,然既非礼,亦必不能获福。曲礼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论语集注》: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鬼。知而不为,是无勇也。
《论语点睛》:骂的痛切,激动良心。
《论语义疏》:人若非己祖考而祭之,是为谄求福也,见所宜为之事而不为,是无勇敢也。
参考书籍:《论语义疏》皇侃著,《四书集注》朱熹著,《论语点睛》蕅益大师著,《论语正义》刘宝楠著,《四书恒解》刘沅著,《论语讲要》李炳南著,《论语新解》钱穆著,《论语别裁》南怀瑾述著。
孔子简介(下):孔子在古代被尊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大成至圣文宣王先师、万世师表、儒教始祖。随着孔子影响力的扩大,孔子祭祀也一度成为和国家的祖先同等级别的“大祀”,这种殊荣除老子外万古唯有孔子而已。
审编发布:秦荣光
精选留言
青青河边草:骂得痛切,激动良心!
止语:言自私太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更确切。
作者:所言一语中的!
芳草:认为《论语恒解》解释的恰到好处。
作者:恒解是刘沅,即槐轩先生所作,槐轩先生融汇三学,中医方面建树颇丰,称为火神老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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