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论语》学记485
《论语· 子张篇 》19.19
【原文】孟氏使阳肤(1)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2)而勿喜。”
【注释】
(1)阳肤:曾子的学生。
(2)矜:怜悯。
【译文】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你如果在审理案件时查出了犯罪真相,就应当同情、怜悯他们,而不要因为办案得当而生出自喜之情。”
【学记】破案立功也不能高兴
王鹏翔
阳肤是曾子的弟子,他被孟氏任命为典狱官,在上任之际,向自己的老师去请教为官之道。阳肤此行,可见孔门弟子尊师重道的传统,在曾子的门生里得到了延续。而曾子对阳肤所言,亦能管窥夫子之道延绵于后世,生生不息之气象。
“上失其道”,即上位者失道于天下,违背天理,由此而造成民心散乱。上失天理,下必争伐,盗贼横行,孟氏鉴于此,特委任曾子的弟子阳肤出任典狱官,以审理各类案件。然而,民众的过错不仅仅是因为民众的素养不够,也应追究至上位者治理无方所造成。要不然,为什么每当有明君治理天下的时候,就会出现夜不闭户,路无拾遗的景象呢?
作为君子,虽因身份问题而不能于天下大政有所作为,但在自己的岗位上,依然可以善护本性的仁德,即使身为法官,当查明了犯罪真相时,是喜是悲呢?生喜心者,因为破获了大案,即刻就要立功了,安能不喜?生悲心者,又见一人因此而受尽牢狱之灾,又有一个家庭因此要支离破碎,上有老而不能赡养,下有小而不能养育,此人又是因为苦于生计而犯罪,实在可悲,实在可叹。所以“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君子无喜心,只有哀矜。
【按语】:“上失其道”,失其道者不能得其正,夫子曰:“政者正也”,上位不正,悖人伦天理而行,民心必散,离心离德,政不能立于信,是为“民散久矣”。此久者,时也,上位者失其道,非一时之行,民心散离,非一日而成。民心散而刑罚治之,故孟氏委任于阳肤为士师,士师者虽用典法,仁心不可失,失之则徳不立。虽以智得其情,仁亦不可失,曾子谓之曰:“哀矜而勿喜”,犹如良医断病,遇重患,心亦哀戚之,喜从何来?
上者失其道
民之无所效
智破层层案
哀矜心头绕
名家集义
《论语新解》:民心散离则轻于犯法,如得其作奸犯科之情,当加之以哀悯,勿以明察自喜。矜字当作矜,即怜义。
《论语正义》:包曰:“阳肤,曾子弟子,士师,典狱之官。”
郑注云:“庆父輈(zhou)称死,时人为之讳,故云孟氏。”
马曰:“民之离散,为轻漂犯法,乃上之所为,非民之过。当哀矜之,勿自喜能得其情。”
张栻解:“先王之于民,所以养之教之者,无所不用其极,故民心亲附其上,服习而不违。如是而犹有不率焉,而后刑罚加之,盖未尝不致哀矜恻怛也。若夫后世礼义衰微,所以养之教之者,皆荡而不存矣。上之人未尝心乎民也。故民心亦涣散而不相属,以陷于罪戾而蹈于刑戮。此所谓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韩诗外传:“昔之君子,道其百姓不使迷,是以威厉而刑措不用也。故形其仁义,谨其教道,使民目晰焉而见之,使民而晰焉而见之,使民耳晰言而闻之,使民心晰焉而知之,则道不迷而民志不惑矣。”
《四书遇》:黄勉齐曰:“得情而喜,则太刻之意或溢于法之外;得情而矜者,则不忍之心常行于法之中。”
《论语集注》:谢氏曰:“民之散也,以使之无道,教之无素。故其犯法也,非迫于不得已,则陷于不如也。故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论语义疏》:君子若恶,则民下多犯罪,故桀、纣之民比屋可诛。当于尔时,君上失道既久,故民下犯罪离散者众,故云久也。
所以必须哀矜者,民之犯罪,非其本怀,政是由从君上故耳。罪既非本,所以宜哀矜也。
参考书籍:《论语义疏》皇侃著,《四书集注》朱熹著,《论语点睛》蕅益大师著,《四书遇》张岱著,《论语正义》刘宝楠著,《四书恒解》刘沅著,《论语新解》钱穆著,《论语讲要》李炳南著。
《论语》简介:《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结集,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写而成,至战国前期成书。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此书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与《大学》《中庸》《孟子》并称“四书”,再加上《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总称“四书五经”。《论语》内容博大精深,包罗万象,其中心思想主要有三个既各自独立又紧密相依的范畴:伦理道德范畴——仁,社会政治范畴——礼,认识方法论范畴——中庸。
审编发布:秦荣光
精选留言
止语:破案大喜,有好大喜功之嫌。受害人和害人者其结果都是令人唏嘘不已的!仁者应有慈悲意。
夏荷:士师者虽用典法,仁心不可失,公道在人心,怀有悲悯情,才能行政安民,造福一方!
颜姐:罪既非本,所以宜哀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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