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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42 第五卷 嘉言(34 - 36)

来源:大字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42

卷 嘉言(34 - 36

秦敬修◎编著  秦治◎整理

嘉言34

原文童蒙训曰: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1)、曰慎(2)、曰勤(3)。知此三者,则知所以持身矣(4)。

【注解】

(1)清:廉洁不污。

(2)慎:慎重职守。

(3)勤:勤政爱民。

(4)持身:持守其身不堕落。

【译文】吕氏《童蒙训》说:“当官的法则,只有三个事:第一,清白廉洁,不贪污;第二,慎重官守,不轻忽;第三,勤于政事,不敢怠荒。晓得这三事重要,就晓得保持此身,成为真正的父母官了。”

嘉言35

原文当官者,凡异色人(1),皆不宜与之相接,巫祝、尼媪之类,尤宜疏绝(2),要以清心省事为本。

【注解】

(1)异色人:指邪门外道,如巫神、马脚、尼姑、道媪、媒婆、卦婆、法师等。

(2)疏:疏远。绝:谢绝。

【译文】吕本中说:“当官的人,凡是遇见邪门外道的人,都不该和他交往,巫婆、祷祝、尼姑、道媪之类,更当疏远绝交,要把清心省事做为基本。”

嘉言36

原文后生少年,乍到官守(1),多为猾吏所饵(2),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间不复敢举动。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盗不赀矣(3)。以此被重谴(4),良可惜也。

【注解】

(1)乍到:初到。官守:作官守职。

(2)猾吏:狡猾的贪吏。饵:钓鱼钩上的食物,诱鱼上钩。这里指猾吏送的贿赂,吞下猾吏的钓饵,就只能听任其摆布,而不敢对他们的犯罪行为绳之以法。

(3)不赀:多得不能估计。

(4)谴:斥责。重谴:丢官、戌边、被杀之类。

【译文】吕本中说:“后生青少年,因登高科或藉父兄之势猛然当官守职,一时不自省察,接受狡猾之吏的贿赂,从此猾吏放手贪污,自己不敢制止,一任之间,不敢有所作为。大概当官的好利,则所得很少,而猾吏因官有受贿之弊不敢法办他们,就大量贪污盗窃,官员因此被人揭发,承受国法惩处,真的可惜。”

作者简介:秦敬修(1910.7~2004.1),甘肃崇信人。青年时代游学并任教于关中各大书院,其间专修《周易》四年,被关中学者誉为道统后劲,同门巨擘。后行医济民,为一方名医。子女孙辈多人得其真传,其家族被甘肃省卫生厅授予首批“甘肃中医世家”荣誉称号。终身研究儒学与医学,著《周易卦解》《新编中医儿科学》等著作。已出版三部均被首都图书馆、多数省市和国内著名大学图书馆收藏。

审编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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