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论语》学记345
《论语·宪问篇》14.15
【原文】子曰:“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译文】孔子说:“臧武仲依靠他的采邑防城,以请求国君立他的后人为鲁国的卿大夫,有人说他这样的做法不是要挟,可我是不敢相信的。”
【评析】臧武仲因得罪孟孙氏逃离鲁国,后来回到防邑,向鲁君要求,以立臧氏之后为卿大夫作为条件,自己离开防邑。孔子认为他以自己的封地为据点,想要挟君主,犯上作乱,犯下了不忠的大罪,所以他说了上面这段话。此事在《春秋》书中有记载。
【学记】不寻常的要挟
王鹏翔
话说臧武仲得罪了号称鲁国三大家族孟孙氏之后,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偷偷的逃离鲁国,最终又咽不下这口恶气,返回了自己的封地防城(山东省费县东北),将这里的一切都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然后向国君义正言辞的上书,请求国君立他的后人为卿大夫,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在向国君提出这一请求的时候,或许臧武仲表现的极为恭敬,又极为真诚,足以让看者落泪,让听者动容。于是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臧武仲的合理请求,并表示支持,毫无要挟君主的端倪。夫子是圣人,明察秋毫,他老人家没有被这些刻意的表面现象所迷惑,他说出了与所有人意见不同的看法:“虽曰不要君,吾不信也。”要即约束,要挟之义。当时的臧武仲,以及众多的旁观者都说这样的请求并非要挟,但夫子说他是不相信的。臧武仲明明是拿着防城的这块封地,作为他要求国君立他后人为砝码,虽然没有明说,实际上,这难道不是要挟吗?
【按语】如果臧武仲当时没有封地防城,他还会提出立他后人的事情吗?夫子在此用了“虽曰不要君”。不要君是表面现象,但结论上显然是违背了君臣大义,相似的案例在春秋诸国是非常常见的,诸候以巧立恭敬周天子的名目而要挟周天子,诸侯国的臣子又照着葫芦画瓢的相继效仿,让人实在看不下去,夫子表面是在批评臧武仲,但也有映射当时时政的意思。
在当今的时代,有些团体的骨干力量,因拥有一技之长便以此为价值,而要挟上级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在此当深思。
春秋乱悠悠
君臣背义求
圣人知毫秋
大义心中留
名家集义
《论语新解》:臧武中请立后之辞见于《左传》。其辞甚逊,时人盖未有言其非者,孔子则谓得罪处奔,不应仍据己邑以请立后,此即以中要挟。乃其人好知不好学之过。
《论语正义》:孔曰:“防,武仲故邑。为彼;立后也。鲁襄公二十三年,武仲为孟氏所谮,出奔邾,自邾如防,使为一大蔡纳请,曰:‘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请,苟守先祀,无废而动,敢不辟邑!’乃立臧为,纥致防而奔齐。此所谓要君。”
汪氏烜诠义:“以者,不当以也。于鲁者,绝武仲于鲁也。”案:要,约也,言约君如己所求也。
表记:“子曰:‘事君三达而不出竟,则利禄也。人虽曰不要君,吾弗信也。’与此言‘要君’同义”
《四书遇》:盖武仲请后,不得在罪奔邾之时,而在自邾如防之日。意以请而得立,则防犹武仲之防;请而不得立,则将據放以叛。防,非鲁之有也。请防之举,实是要之以必从,故曰“要君”。
《论语集注》:范氏曰:“要君者无上,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于君。得罪出奔,则立后在君,非己所得专也。而据邑以请,由其好知而不好学也。”
杨氏曰:“武仲卑辞请后,其迹非要君者,而意实要之。夫子之言,亦春秋诛意之法也。”
《论语义疏》:袁氏曰:“奔不越境,而據私邑求立先人之后,此正要君也。”
参考书籍:《论语义疏》皇侃著,《四书集注》朱熹著,《论语点睛》蕅益大师著,《四书遇》张岱著。《论语正义》刘宝楠著,《四书恒解》刘沅著,《论语讲要》李炳南著,《论语新解》钱穆著。
孔子简介(下):孔子在古代被尊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大成至圣文宣王先师、万世师表、儒教始祖。随着孔子影响力的扩大,孔子祭祀也一度成为和国家的祖先同等级别的“大祀”,这种殊荣除老子外万古唯有孔子而已。
审编发布:秦荣光
精选留言
止语:要挟是居功自傲的表现,有一种要挟是付出必求回报,否则不负责任地消极对抗,这样的现象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颜姐:在提倡君臣秩序的儒家思想里这种要挟简直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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