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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儒学门径》015 第一篇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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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04

【每日一修】儒学门径015

第一卷·为学之门1.1

第一篇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7>

【原文】

近世于学有规(1),其待学者为已浅矣(2)。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3),条列如右(4),而揭之楣间(5)。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6),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

【注解】

(1)规:学校的教、学规则、规定。

(2)浅:浅陋,不利于育人。

(3)大端:谓事情的主要部分;重要的端绪;大原则。

(4)条列:逐条布列。

(5)楣:门框上的横木。

(6)戒谨:小心谨慎。恐惧:惊慌害怕。唯恐行事有误,偏离道义。

【编者注】

①此段内容可翻译为:“现在的学堂都有教育教学的规则,但很不够;而其中的一些基本要求,也不一定符合古圣先贤的教学目的,所以不适用于本书院。为此,特选取古圣先贤教育人的大原则,逐条列举如上,揭示在门楣上,希望学子们相互讨论,共同遵守,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如果能身体力行于这些条例,则当你的思想、语言、行为发生时,就会发现,能使人小心谨慎甚至畏惧的,必定有比上列条例更加严厉的情况。如果有人不这样做,或者做出了违背这个揭示的事情,那么这个揭示作为规则,就必然会对他产生约束作用,所以是不能忽略的,学子们还是要切记啊!

【述评】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成为其后各朝教育准则,为后世书院和学校学风建设开创了良好先河,有利于教学管理,有利于学员读书上进。同时也有利于教书育人,至今仍闪烁着璀璨的光芒!本学规集儒家经典语句而成。首先,提出了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让学生明确“义理”,并把它用于身心修养,以达到自觉遵守的最终目的。其次,要求学生按照学、问、思、辨的为学次序去穷理、笃行。再次,指明了修身、处事、接物之要,作为实际生活与思想教育的准绳。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凡五章

朱子简介(上):朱子:朱熹(1130年10月18日-1200年4月23日),字元晦,一字仲晦庵,晚称晦翁,文,称朱文公。宋朝徽州婺源县(今江西婺源)人。尊称为朱子是我国历史上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宋朝伟大的理学家、诗人。朱子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位列大成殿十二哲武夷山被列入世界文化及自然双重遗产也是源于朱子。他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是孔子之后又一位集大成者。

编审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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