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孟子》注译读解135 两可之间 审慎抉择
【每日一修】《孟子》注译读解135
《孟子•离娄下》8.23
两可之间 审慎抉择
【原文】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译文】孟子说:“可以拿取,也可以不拿取时,拿取了就伤害了廉洁。可以给予,也可以不给予时,给予了就伤害了恩惠。可以死,可以不死,死了就伤害了勇敢。”
【读解】
人活在世上,总面临着诸多选择。孟子在这里所讲的,正是一类两可之间的选择。这类选择与著名的“鱼与熊掌”二者只居其一有所不同,相比之下要更加为难一些。现就孟子所列举的三种情况来看,除了难于选择之外,理解起来也有一定难度。特别是“与伤惠”和“死伤勇”,着实需要认真解读一番。
对于“取伤廉”,我们一看就懂。是说从表面上看来,觉得可以拿取的利益,但经再三考虑后,又觉得可以不拿取。像这种处于两可之间的利益,还是尽量不要拿取。如果拿取了,就会伤害到自己的廉洁。孔子曾经说过:“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4.5,详见【每日一修】《论语》学记71)这是在告诫人们,不义之财不可取。而孟子在这里则更进一步,认为可取可不取的利益,还是不要取。正所谓:“自古清廉无遗祸、从来贪婪有后殃。”慎始、慎独、慎微,清廉,是立身之根本。为人处世不可不慎,不可不廉。
所谓“与伤惠”,则是指在可以给与,也可以不给与的情况下,还是不给与的好。因为,“济人须济急时无”,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周急不继富”(《论语·雍也》6.3,详见【每日一修】《论语》学记122)的意思。不然的话,给予了反而有滥施恩惠的嫌疑,反而于真正的恩惠有所损伤。如同冉有为公西华之母请粟一样,由于给多了,反而受到了孔子的批评。(见《论语·雍也》6.3)这就是“与伤惠”。
至于说“死伤勇”,则是指我们在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有时候活下来比死去需要有更大的智慧和勇气、更强的战胜困难和耻辱的毅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了死,要么很可能给人以轻生的感觉,要么就是一种无谓的牺牲,如同子路死于卫国一般。这样做当然就是对勇气有所损伤的了。这就是“死伤勇”。
有人认为,孟子之所以举出“与伤惠”和“死伤勇”,是因为战国时代豪侠风气盛行,四豪(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滥施恩惠,荆(轲)聂(政)刺客轻生,所以孟子针砭时弊,引以为戒。(毛奇龄《圣门释非录》引全履祥语)
如此说来,“与伤惠”和“死伤勇”倒是一个时代性的话题了。然而,对我们现代人来说仍然具有化时代的意义,那就是凡事都要权衡利弊,随时处中,无过无不及,做出最为恰当的选择。不可只顾表象,忽视本质,做出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错误抉择。
孟子简介(上):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邹国(今山东邹城东南)人。战国时期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是孔子之后儒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孟子宣扬“仁政”,最早提出“民贵君轻”思想,被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元朝追封为“亚圣”。
审编发布:秦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