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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儒学门径》014 第一篇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6>

来源:大字

【每日一修】儒学门径014

第一卷·为学之门1.1

第一篇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6>

【原文】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1),以修其身,然后推己以及人(2)。非徒欲其务记览(3),为词章(4),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5)。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

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6),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7)。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8),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9)?

【注解】

(1)讲明义理:讲求儒学经典深奥含义,探究道义道理,以道修身,是为“义理之学”。

(2)推己以及人:将待己之心推而及于对待其他人。

(3)务记览:专务记诵阅览,不寻求其中的义理以修身养性。

(4)为词章:专门为了作文章而记诵阅览,务求考得职位以享受利禄,心术已偏离做人的正道。

(5)取利禄:谋取职位以获得钱财和爵禄。

(6)经:儒学经书,即《五经》《四书》。

(7)辨:辨别判断,梳理出是非曲直。

(8)规矩: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比喻标准法度。禁防:禁止与防范。

(9)持循:执守遵循。

【编者注】

①窃: 用作表示自己的谦词。

②徒: 独,仅仅。

③固: 原来,本来。

④上文可翻译为:

我关注古代圣哲教人读书学习,无非是为了使人明白礼义道理,修养身心,然后推己及人,并不是为了记览词章,沽名钓誉,追求利禄。今天的一些学子,却恰恰与此相反。

“然而,圣哲教育人的法则,都记载于《四书》《五经》等经典中,有志向的人,当熟读精思,审问明辨。如果知道了这是自然之理,必然以此来约束自己,那又何必要等他人立下规矩,才依此去做呢?”

作者简介:秦帼英,女,1980年生,秦治小女儿。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任教于甘肃医学院。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平凉市语言文字咨询委员会委员,平凉社科智库高端人才,平凉市传统文化促进会副秘书长。

编审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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