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023 第二卷 明伦(24-25)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023
第二卷 明伦(24-25)
秦敬修◎编著 秦治◎整理
【卷首语】
《<小学>通俗解义》提纲挈领,为践行正确人生点亮指针;讲明做人、做事、修己、治人之方法与道理;明白爱亲、敬长、隆师、亲友、孝悌、忠信之事;为其所当为,行其所当行,做诚信中正之人。
明伦24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zhì(1),行不翔(2),言不惰(3),琴瑟不御(4),盂御食肉不至变味(5),饮酒不至变貌(6),笑不至矧shěn(7),怒不至詈lì(8),疾止复故(9)。
【注解】
(1)栉:梳头。
(2)翔:张臂细步趋行如飞翔。
(3)惰:戏慢。
(4)御:使用。
(5)变味:味觉失常。
(6)变貌:面色失常。
(7)矧:大笑露齿。
(8)詈:责骂。
(9)复故:恢复故态。
【译文】父母有疾,已冠的成人愁的连头都不梳,行不张臂趋行;不说笑话,不用琴瑟;食肉不多,不至变口味;饮酒少量,不至面赤貌颓;笑不启口大笑,怒不叫骂。父母疾病好了才恢复故态。
【评述】此言侍疾之礼。
明伦25
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1),不服其药。
【注解】(1)、三世:医传三世,行医经验多,用药熟,不至误投方药,这是谨疾的方法。方氏说:“经传所言只言其常耳,如仲景、华佗,虽未三世,比三世祖传的验方高明的多,岂可不服其药。”
【译文】君有疾服药,臣当先尝。亲有疾服药,子女应当先尝。医者不是三世行医的,不吃他开的方药。
作者简介:秦敬修(1910.7~2004.1),甘肃崇信人。青年时代游学并任教于关中各大书院,其间专修《周易》四年,被关中学者誉为道统后劲,同门巨擘。后行医济民,为一方名医。子女孙辈多人得其真传,其家族被甘肃省卫生厅授予首批“甘肃中医世家”荣誉称号。终身研究儒学与医学,著《周易卦解》《新编中医儿科学》等著作。已出版三部均被首都图书馆、多数省市和国内著名大学图书馆收藏。
审编发布:秦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