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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论语》学记450 居丧三年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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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05

【每日一修】《论语》学记450   良心在哪里

《论语·阳货篇17.21

【原文】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1),期(2)可已矣。”子曰:“食夫稻(3),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4)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注释】

(1)钻燧改火:古人钻木取火,四季所用木头不同,每年轮一遍,叫改火。

(2)期:音jī,一年。

(3)食夫稻:古代北方少种稻米,故大米很珍贵。这里是说吃好的。

(4)旨:甜美,指吃好的食物。

【译文】宰我问:“为父母守孝三年,这个期限似乎太长了吧。君子三年不行礼,礼必废掉;三年不奏乐,乐将从此失去。旧年的谷子已经吃完了,新谷已经收获,钻燧取火的木头又换过了一轮,所以守孝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孔子说:“亲丧一年后你就吃开了大米饭,穿起了锦缎衣,你心里能安吗?”宰我说:“我心安。”孔子说:“你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君子守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服,所以不那样做。如今你既觉得心安,你就那样去做吧!”宰我出去后,孔子说:“宰予真是不仁啊!小孩生下来,到三岁时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这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予不是也受到父母三年的爱吗?

【评析】这一段说的是孔子和他的弟子宰我之间,围绕丧礼应服几年的问题展开的论。孔子的意见是孩子生下来以后,要经过三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去世了,也应该为父母守三年丧。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他批评宰我“不仁”。在孔子之前,华夏族就已经有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习惯,经过儒家在这个问题上的道德制度化,一直沿袭到今天。这是以“孝”的道德为思想基础的。

【学记】居丧三年的缘由

王鹏翔

宰我即宰予,他这个人总是喜欢问一些刁钻的问题,这一次他对古礼为父母守孝三年的礼规深感不合理,于是就这一问题请教于夫子。他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替父母守孝三年的丧期似乎太久了,如此一来,不是在耽误学习吗?“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这是宰我所理解的君子,君子当以礼乐为重,可是用了三年的时间去守孝了,三年时间,礼也废了,乐也弃了,一切就都荒废掉了,这是宰我的理由之一。“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钻燧改火就是钻木取火,所钻的木头四季有所不同,古人有春取榆柳,夏取枣杏,季夏取桑柘(zhe),秋取柞楢(you),冬取槐檀之火的说法旧的谷子已经吃完了,新的稻谷已经收入粮仓,钻木取火的木材也都轮了一个来回,所以守孝一年似乎也就够了,这是宰我的第二理由。圣人遵循天理,宰我以天地往复了一年来证明他的这个论点足够充分,表面上看,很有道理,一年时间,天地都更新了,何况是人呢?

对于宰我的这个说法,夫子并没有进行反驳,而是问宰我:“食夫蹈,衣夫锦,于女安乎?”亲丧一年后就吃稻米,穿花色的缎服,你心里能安吗?夫子这一问,正是儒家的厚情处。天地以有序而生生不息,但以好生而能成其徳大,为人者,若仅仅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就以为掌握了核心,只能是浅薄的表现。宰我所说的只是礼乐,时效,而这两者背后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东西,即厚情。夫子此问,实在是当头棒喝,不仅是在问宰我,夫子更希望宰我能真正地自问,可惜他没有,而是直截了当地回答说“安!”没有不安处,他认为这样就够了,完全够了。

夫子听到宰我的这个答复,并不责备,而是对他说:“女安,则为之。”女即汝,你既然心能安,那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吧!需要注意的是在关于心能不能安的这一问一答间,我们看到了心安的层次,宰我的心安仅限于礼乐,时效的本身,这是世人的通病,不但宰我有之,你我亦有之,从夫子后面的话就可以看出心安的不同之处。“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夫子此刻所言之君子是有血有肉的君子,是一个懂厚情的人,他在居丧期间,吃美味而不知其甘甜,听音乐不知道快乐,住在居室里心不能安。父母离去,情绪完全处于对亲人的追思和哀戚之中,不能自己,食不甘,居不安,所以远美食,弃居室,为父母守孝。就这一状态和宰予的“心安”相比,完全不是一个等次,宰予的“心安”既无绵绵哀思,又无深刻厚情,更不符合天理人伦。夫子接下来的话,更是意味深长,他说:“今女安,则为之”,从夫子的这个语境感受了惋惜,圣人惋惜之情溢于言表,但不去勉强,更无强迫,而是说:如今你既然心能安,就去做吧!心里酸酸的,惋惜其情竟然如此寡薄

经文中说,等宰我离开后,夫子才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想必是给在场的其他学生听的,因为给宰我说,宰我未必会听,他的心安之处就停留在那个状态,即使说了也没用,心安就是厚情的程度,这得靠自己体悟,修正安己,外人强加不了,也没有办法强加。但是不能不给其他人说,否则大家误以为宰我的说法还是正确的。夫子说:“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宰予不仁啊!子女出生后,三年内一直未曾离开过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孝三年,是天下通行的丧期,宰予不是也有受到父母三年的爱吗?父母和子女本为一体,即使分娩之后,亦有三年在他们的怀抱中成长,我们竟能忍心将此情忘怀而不顾,何谓礼?何谓乐?何谓天理?何谓仁?背弃了养育之恩,放弃了孝亲之理,如此之礼,如此之乐,如此之天理,如此之仁又有何用呢?所谓礼乐仁义,皆是真情所发,真情不在,内心即使能安,和麻木不仁又有什么区别,如此之心安,不过是自己安慰自己,自己欺骗自己而已!

【按语】:宰我之安心,在外,在自以为是,非君子之徳行。夫子所言之食不甘,居不安,是以君子求心安者也!夫孝者本出于心,无染无垢,乃是生命之本然,父母离世,子女心生哀戚,三年居丧,非礼之义,实乃厚情处也!是故,我人不可将己之非厚情心安误以为君子之心安,需在厚情处,追思本源,自见真心安。

厚情性本然

礼乐盖其全

舍本必有偏

心安莫妄言

名家集义

《论语新解》:父母死,守丧三年。时此礼久不行,宰我之问,盖讨论制作,与其存虚名,不若务实行。他日或制新礼,改定此制,非宰我自欲短丧。

一年之期,旧谷已尽,新谷登收,时物皆变,丧期亦即此可止。

古人取火,钻一木为燧,中凿眼。取一木为钻,钻头放燧眼中,用绳力牵之,两木相磨,火星飞爆,即成火。此燧木既燃,常保勿熄。

此章宰我问三年之丧,其意本为讨论礼制,当时亦似未有天下通行三年之丧之证。而孔子之责宰我,辞气之厉,俨若昼寝一章。

《论语正义》:马曰:“周书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鑚火各异木,故曰改火也。”

孔曰:“旨,美也。责其无仁恩于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

马曰:“子生未三岁,为父母所怀抱。”

孔曰:“言子之于父母,欲报之徳,昊天罔极,而予也有三年之爱乎?”

孝经丧亲章:“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之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不仁”者,言不爱父母,是不仁也。故又曰:“言不爱父母,是不仁也。故又曰‘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言无有也。”

大戴礼盛徳篇:“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爱故能致丧祭。”

蓼莪诗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论语集注》:尹氏曰:“短丧之说,下愚且耻言之。宰我亲学圣人之门,而以是为问者,有所疑于心而不敢强焉尔。”

宰我既出,夫子惧其真以为可安而燧行之,故深探其本而斥之。言由其不仁,故爱亲之薄如此也。又言君子所以不忍于亲,而丧毕三年之故。使用之闻之,或能反求而终得其本心也。

范氏曰:“丧虽止于三年,然贤者之情则无穷也。特以圣人为中制而不敢过,故必俯而就之。非以三年之丧,为足以报其亲也。所谓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特以责宰我之无恩,欲其有以跂而及之尔。”

《论语义疏》:繆播曰:“尔时礼坏乐崩,而三年不行,宰我大惧其往,以为圣人能无微旨以戒将来,故假时人之谓,启愤于夫子,义在屈己以明道也。‘予之不仁’者何?答曰:时人失礼,人失礼而予谓为然,是不仁矣。言不仁于万物。又仁者施与之名,非奉上之称,若予安稻锦,废此三年,乃不孝之甚,不得直云不仁。”

李充曰:“子之于亲,终身莫己。而今不过三年者,示民有终也。而予也何爱三年,而云久乎?余谓孔子目四科,则宰我冠言语之先,安有知言之人而发达情犯礼之问乎?将以丧礼渐衰,孝道弥薄,故起斯问,以发其责,则所益者弘多也。”

参考书籍:《论语义疏》皇侃著,《四书集注》朱熹著,《论语点睛》蕅益大师著,《四书遇》张岱著,《论语正义》刘宝楠著,《四书恒解》刘沅著,《论语新解》钱穆著,《论语讲要》李炳南著。

《论语》简介:《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结集,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写而成,至战国前期成书。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此书是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与《大学》《中庸》《孟子》并称四书”,再加上《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总称四书五经”。《论语》内容博大精深,包罗万象,其中心思想主要有三个既各自独立又紧密相依的范畴:伦理道德范畴——仁,社会政治范畴——礼,认识方法论范畴——中庸

审编发布:秦荣光

精选留言

颜姐:人失礼而予谓为然,是不仁矣!

静心.贤沁:君子之心安,需在厚情处,追思本源,自见真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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