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34 第五卷 嘉言(23<上>)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34
第五卷 嘉言(23<上>)
秦敬修◎编著 秦治◎整理
嘉言23
【原文】古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齐zí衰cui(1),疏食水饮(2),不食菜果。父母之丧,既虞卒哭(3),疏食水饮,不食菜果(4)。期而小祥(5),食菜果(6),又期而大祥(7),食醯xī酱(8)。中月而禫dàn(9),禫而饮醴酒(10)。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11)。古人居丧,无敢公然食肉饮酒者(12)。
【注解】
(1)此言居丧之礼也。父母之丧,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既棺殓,则亲友劝之食粥,服孝衫加衰绖(古代用麻做的丧帽丧带)。
(2)疏食:粗饭。水饮:饮开水。
(3)虞:祭名,既葬行虞祭。既虞卒哭:虞祭后,哀至则哭,不按朝夕哭。
(4)承上启下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如故。
(5)期:头周年。小祥:祭名。
(6)食菜果:小祥后,始食菜果。
(7)又期:二周年。大祥:祭名。
(8)醯酱:醋酱,调味品。
(9)中月:大祥后间隔一月,即亲没后二十七个月。禫:祭名,是三年丧毕除丧服的祭祀。
(10)醴酒:二宿熟成的酒,如醪糟之类,其味淡薄。
(11)干肉:味涩。
(12)公然:犹言突然。
【译文】古人居父母之丧,亲殁三日棺殓,棺殓后亲友劝之食粥,服孝衫衰绖,吃粗饭饮开水,不食菜果。父母之丧,即葬行虞祭礼,虞祭后,哀至则哭,不再朝夕哭。仍吃粗饭饮开水,不食菜果。头周年举行小祥祭礼。小祥后始食菜果。二周年举行大祥祭礼。大祥后始食醋酱。亲没后二十七个月为中月。中月举行禫祭礼,这是服丧期满除丧服的祭祀,禫祭后始饮醴酒。开始饮酒先饮醴酒,开始吃肉先吃干肉。古人在居丧期间,没有敢于公然食肉饮酒的。
【评述】人子居丧,饮食衣服居处皆异于平时,饘(zhān,稠粥)粥之食,齐(zi)疏之服,庐居寝苫(shān,草垫子)枕块,所以然者,哀亲之死,不食而居泉下也。若食肉饮酒宅居,是忘其亲而有死其亲之心,恻隐之心安在哉?
【原文】汉昌邑王奔昭帝之丧,居道上不素食,霍光数其罪而废之。
【译文】汉昭帝崩,无子,昌邑王刘贺嗣位,贺在奔丧途中不素食,大将军霍光数其不孝之罪而废为海昏侯。
作者简介:秦治,甘肃崇信人,1948年生。建筑工程师,儒学传承人,平凉市传统文化促进会会长。自幼传承家学,热衷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其事迹被平凉电视台《走近百姓》、崇信电视台《百姓生活》《崇信新闻》等栏目摄制为专题片多次播放。
审编发布:秦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