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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043 第二卷 明伦(65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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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4-17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043

明伦65 - 66

秦敬编著  秦治整理

明伦65

【原文】男女不通衣裳(1)。男子入内,不啸不指(2)。夜行以烛(3)。無燭則止。

【注解】

(1)不通衣裳:男女衣服异制,所以不通用衣服。

(2)不啸不指:男子入内庭,不能蹙口出声而啸,不可用手指画,骇人视听。

(3)烛:蜡烛,指灯笼。

【译文】内则说:“男女不通用衣服,男子入内庭,不长啸,不指画。夜行时掌上灯笼照亮,没有灯笼就止步。”

明伦66

【原文】孔子曰:女有四不取(1),逆家子不取(2),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3),世有恶疾不取(4)。妇有五去,不顺父母去,淫去(5),妒去(6),多言去(7),窃盗去(8)。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共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凡此聖人所以顺男女之际(9),重婚姻之始也。

【注解】

(1)取:同娶。

(2)逆家:忤逆不孝的家庭。

(3)世有刑人:累世犯法,恶性遗传。

(4)世有恶疾:世代传染,恶疾不绝。

(5)淫去:淫则乱族。

(6)妒:妒则乱家。

(7)多言:多言以离间亲族。

(8)窃盗:窃盗则身败名裂。

(9)凡:所有的,总计。


【译文】孔夫子说:“女有四种不可娶,忤逆不孝之家的女子不可娶,乱伦无礼之家的女子不可娶,世世有罪犯家的女子不可娶,辈辈害恶疾家的女子娶不得。妇有五种罪恶当休退:不孝顺父母的该休,淫乱无耻教而不改的该休,妒嫉无情教而不改的该休,翻舌挑唆教而不改的该休,偷盗财物教而不改的该休。有三种情况不可休。无家可归的,该休也不能休。同她多年奉养父母,又服过三年丧的,该休也不能休,从前家贫,后富贵了,该休也不可休;所有这些礼义,都是聖人用以理顺男女的际遇,慎重婚姻初始的。 ”

以上明夫妇之别

朱子简介(中):朱熹(1130—1200),是“二程”(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与二程合称“程朱学派”。朱子的理学思想对元、明、清三朝影响很大,成为三朝的官方哲学,是中国教育史上继孔子后的又一人。朱子十九岁考中进士,曾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东巡抚、焕章阁待制、侍讲(皇帝的老师和顾问)等职。做官清正有为,振举书院建设。

审编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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