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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82 第五卷 善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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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4-06

【每日一修】《<小学>通俗解义》182

第五卷 善行(10

秦敬修◎编著  秦治◎整理

善行10

原文薛包好学笃行(1),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2)。至被殴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3),晨昏不废(4)。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服丧过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5),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6)。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7),若不能使也(8)。田庐取其荒顿者(9),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10),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

【注解】

(1)薛包:字孟尝,汉汝南人。以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名达朝廷,汉安帝召为侍中,包誓死不肯就职。

(2)不能去:不忍离去。

(3)里门:闾里的外门。古代同里的人家聚居一处,设有里门。

(4)晨昏不废:不废晨省昏定之礼(晚间服侍就寝,早上省视问安)。

(5)既而:服丧结束后。弟子:弟弟的儿子即姪子。

(6)中分:均分为两半。

(7)共事:一起做事。

(8)若:你,指姪子。

(9)荒:田亩荒芜。顿:房屋倾颓。

(10)服:用。

【译文】薛包好学君子之道,能笃志力行。包母早逝,父娶后妻而憎恶包,把他分出去另居,包昼夜号哭不忍去,父恼怒殴打驱逐他,包不得已,乃移住大门外。白天入家洒扫室堂及庭,父大怒又远逐他,就在里门旁暂居,昏定晨省,依然如故。如此一年多,诚孝所感,父母自觉惭愧而招包还家同居。父母殁,居丧过于哀痛。居丧期满以后,姪子要求分家另居,包阻止无效,就均分家产。奴婢拣年老无力的留给自己,反说这老人和我共事多年,你们不能役使他。田地取其瘠薄的,房屋取其倾颓破旧的归己,反说这都是我小时所治理,我心意留恋它,不能分给你。器皿用物,自取其已朽已坏的,反说这是我平时用惯了,身口所安宁。姪子多次破产,不能自给,包始终不念旧恶,常怜悯他们,多次赈救帮助。

朱子简介(下):朱熹(1130—1200),一生刚正不阿,无意仕途。平生致力于著书立说、创办书院、讲学传道,迄今仍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发展起到承先启后和无可替代的作用。其著作甚多,现存著作共25种,600余卷,总字数在2000万字左右。其中辑注《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作为教本立于学宫,辑定《小学》书成为小学课本,是启发德性、开启智慧的首选教材。

审编发布:秦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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